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:和伴侣分居两地,感情慢慢变淡,甚至已经形同陌路。一方在外地工作生活,另一方留在老家,日子久了,连吵架都懒得吵了。这时候你会想——有一个人在外地,可以离婚吗?
答案是:当然可以!法律不看你在哪儿,只看你是否真的走到了尽头。
我认识一位朋友小林,她在杭州做设计,丈夫在老家县城教书。结婚五年,两人几乎一年见不到几次面。她曾以为“异地”只是暂时的,后来发现,不是距离的问题,而是心的距离。她说:“他连我生日都没记住,我连他病了都不知道。”
去年,小林决定起诉离婚。有人劝她:“你一个外地人,怎么告?”她笑了:“我查了,只要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法院管辖范围内,就能立案。”她最后选择在杭州的法院起诉——因为她长期在杭州居住,有租房合同、社保记录、水电缴费单,证据齐全。
法官问她:“你们感情破裂了吗?”她点头:“嗯,不是不爱了,是习惯了各自的生活,不再期待彼此。”
法院最终支持了她的诉求。小林说:“那一刻我才明白,离婚不是失败,是对自己诚实。”
很多人担心“一个人在外地就离不了婚”,其实是被误解了。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关键在于:你得证明感情确已破裂,比如分居满两年、家暴、出轨等。
如果你也正面临异地婚姻的困境,请别急着放弃。先冷静下来,收集证据:聊天记录、分居证明、共同财产清单、子女抚养安排。如果实在无法协商,别怕麻烦,法律会给你公正的回应。
最后送一句我常写给读者的话:婚姻不是牢笼,而是两个人共同成长的旅程。若走不动了,转身离开,也是一种勇敢。
愿每一个认真生活的人,都能拥有清醒的选择权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