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定法律是谁的职能?
你有没有想过,我们每天遵守的交通规则、合同法、婚姻法,甚至小区物业费怎么收——这些看似“理所当然”的规矩,其实都来自一个严肃而神圣的权力:立法权。
答案很简单:制定法律,是国家立法机关的专属职能。
在中国,这个角色主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承担。它们不是“拍脑袋”决定的,而是经过充分调研、专家论证、公众意见征集、多轮审议后,才形成法律文本。
举个真实案例:2021年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出台前,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听证会,邀请了互联网平台、用户代表、法学专家参与讨论。一位北京的宝妈在社交媒体上留言:“以前总觉得隐私被偷走是小事,直到看到立法过程我才明白,原来我的声音也能影响法律。” 这就是立法民主化的体现。
有人会问:“那政府是不是也参与制定法律?” 是的,但角色不同。国务院(也就是中央政府)可以起草法律草案,比如《网络安全法》最初就是由公安部牵头起草,再提交全国人大审议。这叫“提案权”,不是“制定权”。最终决定权,始终在人大。
为什么强调这一点?因为很多人误以为“领导说了算”或“政策就是法律”。但真正的法治社会,必须区分“行政命令”和“法律规定”。比如,某地曾因“方便管理”出台“禁止电动车进小区”的规定,结果被法院判定为违法——因为它没有法律依据,仅凭地方政府文件,不能代替法律效力。
所以你看,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文字,它是无数人利益博弈后的共识,是公民权利的“安全网”。它诞生于严谨程序,服务于每一个普通人。
作为自媒体创作者,我常提醒自己:写文章时也要尊重法律的权威性。不传播谣言,不曲解条文,更不鼓动对抗法律。因为我们每个人,既是法律的受益者,也是守法的责任人。
下次刷到“某某地方新规”时,不妨多问一句:这是谁制定的?是否合法?你会发现,法律的温度,就藏在每一次理性发声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