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瞬间?
在咖啡馆角落,瞥见一位穿米色风衣的女生低头看书,阳光从她发梢滑落,像镀了一层金边——那一刻,我突然觉得,世界安静了。不是因为惊艳,而是因为“好色”这个词,终于不再羞耻。
朋友问我:“你是不是特别爱看美女?”
我说:“不,我是‘好色’。”
区别在哪?前者是欲望驱动,后者是感知力觉醒。我好色,不是为了占有,而是为了看见美本身。就像看到一朵野花在水泥缝里开得倔强,我会驻足;听到一段老歌里藏着旧时光,我会泪目。美,从来不在镜头后,而在心里。
记得去年冬天,我在地铁站拍到一个画面:一位老人裹着旧围巾,蹲在台阶上喂流浪猫。他手指冻得通红,却温柔地把面包掰成小块。那一刻,我手机没拍照,只用眼睛记住了他的侧脸——那种被岁月磨出的温厚,比任何滤镜都动人。
有人笑我太敏感。可你知道吗?真正的好色,是懂得欣赏人的温度。我见过穿着破洞牛仔裤的年轻人,在街角弹唱民谣,歌声沙哑却真诚;也见过快递小哥在暴雨中护住一箱水果,自己淋湿半边身子……这些时刻,都不是“好看”,而是“值得被看见”。
有人说:“你这样容易陷进去。”
可我不怕陷进去。因为我清楚,好色不是肤浅,是一种共情能力。它让我对生活保持好奇,对他人保有善意。就像我常跟读者说的:“别急着定义一个人,先看看TA的眼睛——那里藏着故事。”
所以啊,如果你也觉得自己“好色”,别慌。这不是病,是天赋。是你对世界依然柔软,愿意为一片落叶停留,为一句晚安心动。
我好色,但我不轻浮;我爱美,但我不物化。我只想做一个,眼里有光的人。
——写给所有敢承认“我好色”的你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