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内出轨的一方必须净身出户吗?
你是不是也曾在深夜刷到“出轨=净身出户”的标题,心里一紧?别急,先听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。
去年,我在杭州认识了一位朋友小雅(化名),她结婚8年,丈夫在婚姻里悄悄养了另一个女人,三年前开始同居。当小雅发现时,对方已经怀孕。她没有哭闹,而是冷静地收集证据——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照片,甚至还有男方偷偷给情人买的奢侈品发票。
法院最终判决:男方赔偿小雅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,财产分割上,夫妻共同财产按比例分配,但男方因过错被少分20%。也就是说,他没“净身出户”,只是“多掏钱”+“少拿钱”。
很多人以为《民法典》第1091条写了“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”,就觉得出轨就该倾家荡产。其实不然。
法律更讲究“公平合理”——不是惩罚性条款,而是补偿机制。比如,如果女方全职带娃多年,男方出轨后想分走大部分房产,法院会考虑女方对家庭的贡献,适当倾斜;但如果双方收入相当、孩子成年、财产清晰,那法官一般不会让出轨方“净身出户”。
举个反例:我见过一对夫妻,男方出轨后主动签署协议:“所有财产归女方。”这叫“自愿放弃”,法院尊重意思自治,但这不等于“法定必须”。若男方事后反悔,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。
所以,别被短视频误导!婚内出轨≠自动失去一切。真正重要的,是证据、沟通和法律意识。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,请记住:情绪可以宣泄,但理性才是破局关键。
最后送一句话给正在看这篇的朋友:婚姻不是战场,但守护自己的尊严与权益,永远值得认真对待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