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后一方买房,离婚归谁管呢?
你好呀,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小雅,一个专注婚姻与财产关系的自媒体作者。今天想和你聊聊一个特别现实又容易被误解的问题——婚后一方买房,离婚时到底归谁?
很多人以为,“结婚了就是一家人”,房子自然就“共同所有”。但法律上可不是这么简单哦~我们先来看个真实案例:
小林和阿杰结婚三年,2021年小林用自己婚前存款30万+贷款60万,在市区买了一套90㎡的房子,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林的名字。两人感情慢慢变淡,最终协议离婚。
问题来了:这套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?
答案是:要看出资来源和时间!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,如果这套房是婚前个人财产(比如小林婚前存款)全额购买,且登记在自己名下,那它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参与分割。
但!如果这笔钱是婚后收入、或者用了夫妻共同还贷呢?那就复杂了。
比如小林虽然婚前付了首付,但婚后每月还贷都是用夫妻共同工资还的,那这套房就变成了“部分共同财产”——法院通常会判:房子归小林,但要补偿阿杰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。
再举个反例:小张和女友恋爱期间一起攒钱买房,登记在女方名下,但男方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出过装修费、还贷本金等,法院可能认定为“共同出资”,哪怕名字没写男方,也能分到一部分。
所以啊朋友们,别觉得“名字写了谁,就是谁的”。关键看:
✅ 房子什么时候买的?
✅ 钱从哪来的?
✅ 是否有书面约定?
建议婚前或婚后签一份《婚内财产协议》,哪怕只是简单的书面说明,也能避免未来扯皮。毕竟,爱可以很浪漫,但财产要很清醒。
如果你正面临这个问题,不妨私信我,我可以帮你分析具体情形。愿每一段婚姻都值得托付,也愿每一份财产都有归属。
——小雅,陪你写真实的人生故事❤️

